2005年浙江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94元。其中,年人均收入在1.2萬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佔35.2%,比2004年減少10.8個百分點;年人均收入在1.2萬元-3萬元的中等收入家庭佔54.8%,比2004年增加7.7個百分點;年人均收入在3萬元以上的高收入戶佔10.1%,比2004年增加3.2個百分點。中等收入家庭比重提高,對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005年城鎮低收入家庭收入份額上升
2005年,浙江省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開始向高收入以外的群體傾斜,低收入群體的收入份額有所上升,而高收入群體的收入份額下降較快。調查顯示,2005年城鎮20%最低收入家庭的總收入佔全部城鎮居民總收入的8.8%,比2004年上升0.7個百分點;20%中低收入家庭擁有全部收入的13.4%,比2004年上升1.6個百分點;20%中等收入家庭擁有全部收入的17.2%,比2004年上升0.2個百分點;20%中高收入家庭擁有全部收入的23.4%,比2004年上升1個百分點;而20%最高收入家庭擁有全部收入的37.1%,比2004年下降3.6個百分點。高收入群體擁有的收入比重下降,居民的收入差距縮小。(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