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心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省區市共同採取多種扶持措施,我國華僑農場的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
華僑農場是國家在上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期間為安置歸難僑建立的國有農業企業。全國現有華僑農場84家,總人口60萬人,其中歸難僑及其家屬24萬人,分佈在廣東、廣西、福建、雲南、海南、江西和吉林7個省區。
華僑農場建立初期,由於安置歸難僑時間緊、任務重,籌建的華僑農場大多地處邊遠山區,自然條件差,經濟基礎薄弱。華僑農場長期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承擔了教育、衛生、公安等社會管理職能,造成華僑農場的政策性和社會性負擔日益沉重。華僑農場在發展環境、管理體制等方面積累的問題,已直接影響到華僑農場的生存與發展。
黨中央和國務院十分關心和重視新形勢下的華僑農場工作,中央領導同志多次過問,並作出重要指示。中央領導同志強調,華僑農場要主動適應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發展步伐,努力煥發出新的生機和活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大對華僑農場的支持力度,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為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各級政府和華僑農場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政策支持為後盾,以立足農場為根本,因地制宜,多管齊下,積極推動華僑農場早日步入良性發展軌道。中央財政不斷加大對華僑農場的轉移支付力度,支持華僑農場改善生産生活條件,加快發展步伐。“九五”期間,中央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專項經費對華僑農場進行補助。“十五”期間,又將補助經費提高到每年7000萬元。“十一五”期間,將繼續保持每年7000萬元的經費補助水平。同時,“十五”期間,中央財政每年安排華僑農場基本建設資金5000萬元,對改善華僑農場的生産和生活設施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
為加快解決華僑農場的歷史債務問題,國務院僑辦等有關部門組織華僑農場和相關金融機構,對華僑農場的金融債務進行了全面詳細的調查核實。2005年下半年,國務院成立了由財政部牽頭,僑辦、人民銀行、銀監會、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廣東省政府參加的華僑農場債務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實地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華僑農場金融債務處置工作方案。以解決金融債務問題為契機,繼續加強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建立長效機制,推動華僑農場歷史債務問題的解決,實現華僑農場的長遠發展。根據處置工作方案,實施債務重組後,華僑農場金融債務將減少16.41億元,佔全部金融債務的66.76%;整體資産負債率比債務重組前下降23.72個百分點,初步具備了可持續發展的財務能力。
近年來,在中央財政出臺各項政策的同時,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推進和深化華僑農場的改革。一是理順華僑農場管理體制。廣東省23個華僑農場已全部設立經濟管理區或鎮一級建制,廣西壯族自治區20個華僑農場已全部納入建立的18個華僑經濟區管理。二是解決華僑農場職工老有所養問題。廣東省安排資金63967萬元,將17個困難華僑農場職工養老保險納入地方統籌。雲南省“十五”期間安排資金10751萬元,用於解決本省華僑農場職工場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缺口。三是改善華僑農場職工居住環境。廣西壯族自治區華僑農場新建住房面積30.18萬平方米,舊房改造面積4.72萬平方米。福建省1999年以來共投入資金1.6億元,解決了華僑農場4723戶16435人的居住問題。四是夯實華僑農場發展基礎。廣東省1995年至2004年期間共安排華僑農場水利等基建投資6269萬元,華僑農場生産發展資金6080萬元,生活困難及老歸僑事業費4291萬元。福建省“十五”期間共安排華僑農場國家基本建設投資配套資金1250萬元,華僑事業費配套資金1950萬元,華僑農場電網改造資金2042萬元。五是制定華僑農場發展戰略。廣東省和雲南省從戰略的高度和華僑農場的實際出發,結合“十一五”規劃的制定,出臺了支持華僑農場長遠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支持華僑農場的長遠發展。
在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支持下,一大批華僑農場抓住改革開放的有利時機,積極推進內部改革,開拓進取,取得了長足發展。海南省興隆華僑農場國內生産總值由1998年的6296萬元提高到2004年的8203萬元,職工收入由1998年的4205元增加到2004年的6585元。廣東省大旺華僑農場2004年實現國內生産總值9.l億元,完成工業總産值18.5億元,人均國內生産總值、人均財政收入和人均居民儲蓄分別達到3.84萬元、1488元和1.43萬元。廣東省逕口華僑農場2004年實現工農業總産值5.4億元,人均收入5030元,實現稅收804萬元。
目前,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華僑農場逐步探索出一條符合自身特點的發展道路。今後一個階段,各級人民政府將繼續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有關要求,加強資金和政策支持,建立長效機制,引導華僑農場增強市場觀念,轉換經營機制,增強造血功能,逐步走上持續健康發展的軌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