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8日電(記者劉江)28日在此間舉行的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廢止《北京市動員組織公民獻血條例》。衛生局負責人稱自願無償獻血完全可以滿足醫療臨床用血需要。
1998年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北京市動員組織公民獻血條例》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制定並下達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計劃;對下級政府和派出機構領導獻血工作實行目標管理,並進行監督考核。據介紹,此項法規出臺的背景是因為當時北京市血源緊張、供需矛盾突出,醫療臨床用血缺口很大。北京市衛生局局長金大鵬表示,隨著獻血公益事業的發展,“《條例》已經沒有保留的必要”。
他介紹説,2000年前後北京市的供血情況發生很大變化。之前,醫療臨床用血來源主要靠計劃獻血,佔總量的89.2%;其後,計劃獻血量逐年下降,從2000年的26.9萬袋下降為2005年的5萬袋,已不足醫療臨床用血的12%。自願無償獻血量則逐年攀升,5年間增加了21.9倍,成為醫療臨床用血主要來源,已基本滿足需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