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4月7日電(記者孟喚)遼寧省工商系統提出,要積極、穩妥、紮實地開展治理商業賄賂的專項工作,在工作中一方面要嚴格執法,另一方面要把握好政策界限。
記者從7日召開的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會議上獲悉,遼寧省工商局要求全系統切實抓好自查、自糾,並集中力量查處大要案,增強對商業賄賂行為的震懾力,與此同時,要探索建立防止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遼寧省工商局局長李鐵民説,必須堅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開展治理工作。目前,工商管理機關查辦商業賄賂案件主要依據現行的《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國家工商總局《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他説,既要依法嚴懲商業賄賂行為,又要注意商業賄賂主體的多樣性和案件的複雜性,準確界定,依法查處。
遼寧省工商局副局長李長春説,對企業的檢查,執法機關必須掌握必要的案件線索,並按照程序正式立案,不能漫無目的地到企業隨意檢查,干擾企業的正常生産經營。同時,要依法行使檢查權,避免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超越法定權限的現象發生。
他説,通過違法手段收集的證據,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同時必須看到,商業賄賂問題十分複雜,要按照事實、情節、後果等不同情況,予以區別對待。既要治理商業賄賂,又要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支持和督促他們合法合規經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