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4月8日電(記者 朱旭東)江蘇省已經開始在全省推廣醫學檢驗檢查互認。
江蘇省衛生廳日前下發《關於開展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檢查互認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省內各地儘快確定當地醫療機構間互認的具體項目,同時加強對互認機構的監管力度。
醫療機構間檢驗、檢查結果互認內容包括醫學檢驗結果和醫學影像檢查資料,以及臨床生化、免疫、微生物、血液和體液等臨床檢驗中結果相對穩定、費用較高的項目。
江蘇省衛生廳要求,同一地區的二級醫院之間、三級醫院之間以及二級醫院對三級醫院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均應逐步組織試行互認工作。三級醫院對二級醫院的檢驗、檢查結果的認可,由三級醫院的臨床醫師判定。如二級醫院的檢驗、檢查結果符合診斷資料的質量要求,三級醫院也可以認可,不再復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認範圍或不受互認限制:一是因病情變化,已有的檢驗、檢查結果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如與疾病診斷不符合等);二是檢驗、檢查結果在疾病發展過程中變化幅度較大的;三是檢驗、檢查項目意義重大的(如手術等重大醫療措施前);四是檢驗、檢查結果與病情明顯不符的;五是急診、急救等搶救生命的緊急狀態下;六是患者或其親屬要求做進一步檢查的。
江蘇省衛生廳要求,需再行檢驗、檢查的項目,應向病人或其親屬明確説明,徵得其知情同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