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內電力資産證券化的第一單——華能瀾滄江水電收益專項資産管理計劃(以下稱“瀾滄江項目”)獲得中國證監會批准,將於近期發售。瀾滄江項目是證監會企業資産證券化試點階段批准的第四家,也是華能集團通過資産證券化的創新方式進行直接融資的嘗試。
瀾滄江項目是以雲南華能瀾滄江水電有限公司擁有的自專項計劃成立之次日起五年內特定期間(共38個月)漫灣發電廠水電銷售收入作為基礎資産,發行總規模為20億元的受益憑證。其中優先級受益憑證總規模為19.8億元,次級受益憑證為2000萬元。優先級受益憑證面向境內合格投資者發行;次級受益憑證由華能瀾滄江全額認購。優先級受益憑證分為三年期、四年期和五年期三個品種,其中三年期和四年期為固定利率品種,年收益率分別為3.57%和3.77%,五年期為浮動利率品種,年收益率為銀行間市場7天回購利率+180BP(1.8%)。該項目運用了超額抵押、現金儲備、優先/次級等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和農業銀行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的外部信用增級方式保障了投資者的利益,降低了投資者的風險,大公國際資信評估公司出具了AAA級的評級報告。項目募集成立後,受益憑證持有人可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瀾滄江資産證券化項目由華能資本服務有限公司擔任財務顧問,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計劃管理人,中國農業銀行為託管人和擔保銀行,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為評級機構。
瀾滄江資産證券化項目發行成功後,可大幅度降低企業財務費用,提高資産的流動性,是華能積極探尋企業直接融資方式,拓寬集團公司資本金來源的嘗試,將為電力企業拓寬直接融資渠道走出一條新路,具有積極的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