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趙承)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八部門近日聯合發出了《關於進一步整頓藥品和醫療服務市場價格秩序的意見》,提出了八項治理整頓措施。
這八項措施的主要內容是:全面調整政府定價範圍內的藥品價格,並將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實際加價率嚴格控制在15%以內;改進藥品定價方式,選擇部分政府定價藥品試行從出廠環節核定價格;加強對市場調節價藥品價格監管,推行由生産企業在藥品零售外包裝上標示建議零售價格的制度;對醫療器械價格進行必要的干預;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規範醫院診療和用藥行為,制定藥品臨床應用指南;強化醫療保險對醫藥費用的制約作用;加強監督檢查、對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為整頓醫藥市場價格秩序,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近年來,有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醫藥市場面臨的矛盾仍很突出,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了八項具體措施,主要目的就是要通過進一步加強監管、整頓秩序、規範行為,緩解群眾看病貴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積極開展相關工作,以全面貫徹落實八部門提出的有關意見精神,具體措施將陸續出臺。
這位負責人強調,整頓醫藥市場價格秩序,規範醫藥購銷行為,解決群眾看病貴的問題,必須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部門協調、齊抓共管,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在加強市場監管、整頓市場秩序的同時,必須加快推進體制和機制改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