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6月15日電(記者李俊義)河北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嚴禁公辦學校搞“一校兩制”,不準公辦中小學校舉辦“校中的民辦校”或“校內的民辦班”,已辦的應立即予以清理。全省公辦中小學舉辦的“民辦學校”,凡共享了公辦普通中小學資源或者無形資産的,從今年秋季起將一律停止招生。
通知要求,全省停止審批新的辦學體制改革實驗學校。公辦中小學和幼兒園不得改為民辦學校(幼兒園)或以改制為名實行高收費;不得以合作辦學、聯合辦學等形式變相出讓教育資源,損害學生的利益。公辦中小學舉辦的按民辦機制運行的改制學校或分校必須符合“四獨立”的要求,即獨立校園校舍、獨立法人、獨立財務管理、獨立教育教學管理。對已審批的改制中小學校,凡未實現“四獨立”的,2006年秋季新學年不得招生;對已批准依託名校舉辦的按民辦機制運行的分校,在新校區尚未建成、不具備招生條件的情況下,一律不得招生。任何公辦學校和改制學校不得與民辦學校聯合招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