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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在全省範圍內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0日   來源:人民日報-華東新聞

    江西省民政廳日前透露,江西自7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並將城市困難群眾的大病醫療求助制度試點擴展到全省範圍,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提高50%。

    為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提高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江西決定從7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因患大病而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所有城市低保對象給予必要的醫療救助。大病救助病種暫定為:惡性腫瘤、尿毒症(腎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壞死)、腦中風、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壞死性胰腺炎。

    全省農村五保供養標准將在現有的基礎上提高50%,即集中供養五保戶年人均保障標準由現在的12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養的五保戶年人均保障標準由現在的800元提高到1200元。(崔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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