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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23日出臺《醫療服務價格規範和調整方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廣州6月23日電(記者鄭天虹)在廣東,所有醫療機構按政府定價收費的歷史即將結束。廣東省23日出臺《醫療服務價格規範和調整方案》,規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定價形式由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營利性醫療機構實行市場調節價。

    據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林林介紹,所謂政府指導價就是政府規定最高收費標準,醫療機構可在此標準下自主定價,下浮幅度政府不作規定。而營利性醫療機構完全自主確定醫療服務價格。這種價格管理形式的改變,使醫療機構有相應的價格自主權,有利於醫療機構通過控製成本降低收費,開展價格競爭。群眾可以根據醫療機構的定價水平,自主選擇。

    新公佈的政府指導價標準比原政府定價標準總體下調2.61%。

    林林説,新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實行編碼管理,明確了服務項目內涵,對需另外收費的一次性醫用耗材作出界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按照全國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共3966個)開展服務並收取費用,這將有效遏制醫療機構自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分解收費等違規行為。

    廣東省的政府指導價對313個醫療服務項目的價格進行了調整,其中222項價格調低,主要是大型設備的檢查、檢驗項目;調高價格的項目有91項,主要是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項目。

    新方案還規定,全省所有醫療機構要將主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名稱、服務內容、服務價格等予以公示。

    據了解,廣東的公立醫院絕大多數屬於非營利性醫院,而民營醫院多數是營利性醫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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