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廣東、廣西、海南等泛珠九省(區)司法行政系統的代表在廣州簽署了《泛珠三角九省(區)司法行政合作框架協議》。
廣東省司法廳廳長陳偉雄説,本次協議簽署是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的前提下,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泛珠三角司法行政領域合作機制。此外,將不斷共同推出司法行政便民利民的措施,推動司法行政政風行風建設。此次簽署的《協議》中,有許多新的措施。
協議中提到,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轉委託制度,即符合國家《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在一個城市受理,然後轉委託到其他省市的法律援助機構辦理,以減輕當事人的經濟負擔和奔波勞碌之苦。針對部分刑釋解教人員回歸社會後流動到其他地區打工,造成無人管理的現象,加強泛珠三角地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銜接工作的合作和交流,對這部分人戶分離的刑釋解教人員實行“異地託管”和“兩頭管、雙落實”的管理方式,共同承擔起管理和教育職責,防止其重新違法犯罪。(王 俊 劉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