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劉錚、張夢)“調整發電調度規則,實施節能、環保、經濟調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發電調度中優先考慮可再生能源和低能耗機組發電。
發展改革委、環保總局、電監會聯合下發的通知要求,發電調度中,可再生能源發電必須優先考慮,儘快研究制定新的調度規劃,以節能、環保、經濟為標準,確定各類機組的發電次序和時間,優先調度低能耗機組發電;或直接按照能耗標準調度,激勵發電企業降低能耗,減少高能耗機組的發電量。
“為降低能耗,當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改變發電計劃的形成方式。”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政府可控範圍內,加大不同類型機組年度發電利用小時數的級差,鼓勵能耗低、污染少、節水型機組多發電。同時,要逐步解決高能耗機組擠佔發電市場空間的問題,使其逐步淡出市場。
目前我國電網調度實行的是按照年度計劃實施發電調度的方式,即政府對各類機組下達年度發電計劃,然後由電網企業按同類型機組的利用小時數大致相當的原則安排調度,存在著只求公平而忽視效率的傾向。
記者了解到,有關部門將儘快組織新調度規則試點,並逐步擴大範圍,及早在全國範圍推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