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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行政能力建設考核中增加“高效行政”內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4日   來源:人民日報

    到政府機關辦事,最怕碰到的就是部門之間左右推託、反復蓋章、前後折騰。福建在剛剛結束的全省政府及其部門績效評估工作會議上規定:從今年起,將專門在行政能力建設考核中增加“高效行政”內容。

    為進一步消除“機關頑症”中人為原因,此次會議決定繼續重點從細節入手。對省政府組成部門評估指標仍由業務工作實績和行政能力建設兩部分組成,但在行政能力建設部分新增“高效行政”內容。所謂“高效行政”是指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關工作限時辦結制度和必要的特事特辦應急機制,特別是要對領導批示件、機關公文流轉、公文辦結、跨部門文件會簽等應有明確工作時限,針對考核結果,今年將對拖拉單位進行登記,公佈“黑名單”。

    另據福建省效能辦介紹:除增加更多的細節考核指標外,從今年起福建政府績效考核頻次也將增加。一是增加指標考核次數,在年終評估的基礎上增加中期評估,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和不足。二是增加公眾評議次數,由每年一次增加為兩次,以便更準確和全面地反映公眾對政府和部門工作實績的滿意。三是增加察訪核驗次數,今年明確察訪核驗工作要常態化,不定期組織開展,要求年度察訪次數不少於三次,以便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福建從2000年起開展政府及其部門機關效能建設,2005年在全省全面推行績效考評,考評指標由省統計局與省效能辦聯合製定,效能建設也由此進入量化階段。  (記者 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