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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十部門聯合通知啟動“反盜版百日行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5日   來源:經濟日報

    為嚴厲打擊侵權盜版行為,維護文化市場的經營秩序,促進音像和計算機軟體産業的繁榮發展,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建設部、監察部等10部門決定,在繼續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出版活動的同時,自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國開展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擊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體製品行動(以下簡稱“反盜版百日行動”),併發布了關於開展集中打擊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體製品行動的通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還在北京西單圖書大廈舉行了“反盜版百日行動”啟動儀式。

    全國“掃黃打非”辦等有關部門14日上午舉行2006全國“反盜版百日行動”視訊會議,對這次大規模反盜版專項行動進行了部署。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龍新民在會上強調,這次集中行動的重點是嚴厲打擊盜版製品的制售活動,嚴格規範經營單位的經營行為,以往的打擊集中行動多側重於對非法印製窩點、地下光盤生産線的打擊和地攤的治理,而對正規經營單位制售盜版製品的問題關注不夠。這次我們將行動重點確定在對正規的音像製品和計算機軟體集中經營場所及批發、零售、放映等單位經營盜版製品的整治上。同時堅決取締無證照的音像和計算機軟體經營場所,全面清理銷售盜版製品的遊商、地攤。

    龍新民指出,通過開展“反盜版百日行動”,關停一批經營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體製品的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單位,查處一批參與音像和計算機軟體製品盜版活動的出版、製作、複製單位,查辦一批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體製品的重大案件,嚴懲一批從事盜版活動的不法分子。同時,堅決取締無證照的音像和計算機軟體製品經營場所,全面清理銷售盜版製品的遊商、地攤,深挖非法製作、複製、倉儲窩點。通過此次行動,使音像和計算機軟體市場得到明顯凈化,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明顯增強,全社會抵制盜版製品的自覺性明顯提高。(記者 艾芳)

    “反盜版百日行動”公告發佈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聯合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安部、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今天發出了關於這次“反盜版百日行動”的公告。

    公告指出,今年7月15日至8月15日為公示期,各音像、計算機軟體製品經營單位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將盜版製品主動上繳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並説明情況。公示期內,凡主動上繳盜版製品並説明情況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再追究其責任。8月16日至10月15日為集中整治階段,各地有關行政部門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對一次經營盜版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製品數量不足100張的經營單位,由文化行政部門、版權行政部門沒收違法製品,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一次經營盜版製品數量100張以上或者兩次因經營盜版製品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由行政許可部門依法吊銷其許可證,由工商行政部門依法予以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對經營盜版製品涉嫌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告稱,今年底至2007年初,行政許可部門將對各音像出版、複製單位進行年檢登記。屆時,對公示期結束後繼續經營盜版製品的單位,無論數量多少,行政許可部門將依法不予登記或者暫緩登記。

    對制售、儲運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體製品的行為,社會各界可向各級“掃黃打非”辦公室或文化、版權等有關行政部門舉報。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舉報電話:010—65212870;國家版權局舉報電話:010—65212738;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舉報電話:12318;各地監察機關舉報電話:12380。(記者 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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