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遼寧要求醫院藥品以購進價為基準 加價率不超15%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8月2日電(記者于新超、邢耀鳳)記者近日從遼寧省物價局獲悉,8月10日起,這個省的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以實際購進價為基準,加價率不得超過15%,中藥飲片加價率可適當放寬,但原則上要控制在25%以內。

    這是繼今年6月以來,這個省降低67種抗腫瘤藥品零售價後,再次調低藥品價格。

    這次把醫院的藥品加價基準由中標價改成實際購進價,從基礎價上降低了藥價。目前大多數醫院購買藥品採取的都是投標方式,而中標價不只是藥品成本價,還包括一些其他費用,但藥品實際購進價卻是指扣除各種折扣後的價格,因此前者價格都要高於後者。

    其次,加價率過高使藥價居高不下。此前醫院藥品加價率最低是15%,最高可達到30%,這次要求最高加價率不得超過15%。

    此外,《通知》中還明確提出了試行核定藥品出廠價格,解決目前藥品流通環節利潤空間過大的問題,選擇部分政府定價藥品從出廠環節控制價格,通過限制流通環節差價率,降低最終零售價格。(完)  

 
 
 相關鏈結
· 上海12日起調整63種抗腫瘤藥品最高零售價
· 北京:23種中西藥6月6日起執行最高零售價格
· 廣東省物價局公佈新目錄 5類藥品列入政府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