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8月8日電(記者齊中熙、陳先鋒)中國華能集團公司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8日簽署了關於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部分産權轉讓的框架協議。廣東省國資委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將粵電集團24%的股權轉讓給華能集團,華能集團成為廣東省政府之後的粵電集團的第二大股東。
雙方代表表示,粵電集團部分産權轉讓框架協議的簽署,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推進大型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的有關要求,以及廣東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精神的具體體現,有利於粵電集團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産權制度,加快做強做大的步伐。
廣東省粵電集團有限公司是廣東省電力體制改革時誕生的發電集團,是廣東省政府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截至去年底,資産總額714億元。擁有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60多家,涉及火電、水電、核電和煤炭、運輸等産業,總裝機容量1133萬千瓦,是全國最大的地方電力集團之一。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是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截至2005年底,華能在全國23個省區市擁有運營的全資、控股電廠76個,總裝機容量4321.4萬千瓦。實現銷售收入730億元,資産總額2269億元。
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參加了雙方産權轉讓框架協議的簽字儀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