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8月15日電(記者劉寶森)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局獲悉,山東省政府日前與17個市政府簽訂了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減排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全部分解到17個市,並要求各市分解到各個污染點源。
據了解,按照國家減排責任書要求,到2010年山東省COD(化學需氧量)排放量要減少到65.5萬噸,削減率為14.9%;二氧化硫排放量要由2005年的200.3萬噸削減到160.2萬噸,削減率為20%。
鋻於北方地區水資源匱乏、水環境容量小的現實,山東省對水污染物實行了區域排污總量和入河量的雙重控制,將嚴於國家下達指標的削減率分解到全省17個市,要求到2010年各市在2005年排放量的基礎上削減18%以上,淮河流域削減19%以上,同時,根據各個河流、湖泊的環境容量,確定到2010年山東省河流的污染物入河量要比現在削減57.3%。對於二氧化硫削減目標,山東確定了嚴於國家二氧化硫排放績效系數,對全省所有電廠、熱電廠核定了排放總量,將非電力行業的總量指標按照國家環保總局核定的城市環境容量分解到各市。
山東省要求,各級政府要把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完成情況、重點河流跨界斷面水質情況等納入地方領導幹部政績考核,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依據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