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24日電(記者 熊潤頻)安徽省512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被查出違規金額3.39億元,7人因審計結果被降職、撤職,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
日前,安徽省出臺領導幹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監督逐步從事後監督向事中監督轉變。
記者從安徽省審計廳獲悉,今年上半年,安徽省共對424個單位的512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3.39億元,管理不規範金額12.29億元,損失浪費金額3052萬元。各級黨委、政府參考審計結果,降職、撤職5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其他人員撤職、降職2人,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處理3人。
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監督逐步從事後監督向事中監督轉變,安徽省紀委、組織部、監察廳等日前聯合下發領導幹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規定領導幹部任職滿3年,可以有計劃地安排任中審計,並結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和企業資産負債損益審計進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