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中秋即將來臨之際,廣東省紀委、廣東省監察廳9月26日發出通知,要求廣大黨員、幹部,以身作則,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等有關規定,過一個歡樂、愉快、喜慶、廉潔的節日。
通知要求,嚴禁接受和贈送“紅包”,堅決抵制“跑官要官”行為。要對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加強教育,加強管理,嚴禁借節日之機收斂財物。對於確實無法拒絕的“紅包”,要按規定上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對違反規定收送“紅包”的,一律先免職,再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跑官要官”的,要批評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崗位上的要予以調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堅決撤下來;對“買官賣官”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嚴禁互相宴請和公款旅遊,堅決抵制奢侈浪費行為。節日期間,各地各單位不準以過節、聯誼等名義搞互相走訪、相互宴請;不準組織公費旅遊;不準違反規定跨地區、跨部門組織出國(境)旅遊。
嚴禁參與賭博和迷信活動,堅決抵制各種歪風邪氣;嚴格執行外出請示報告制度和出國(境)證照集中管理制度,不準私自出國(境),不準參與各種形式的賭博和迷信活動。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執行信息通報制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參加賭博和迷信活動的,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嚴肅查處。
加強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頂風違紀行為。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切實負起監督檢查的責任,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作風。節日期間,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要追究該地區或該單位領導的紀律責任。(記者 黃日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