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實施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是保護環境、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構建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國家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在內容上要體現密切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問題,如空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棄物污染、輻射與健康等,在實施中要有充分的組織、資金和技術保障。”在26日結束的“國家環境與健康論壇”上,有關專家表示。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在論壇上説,計劃制定工作正在抓緊進行。“十一五”期間,國家環保總局將從制定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損害的判定標準入手,開展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健康專項調查,將著手啟動有關條例、法規的制定工作;通過公共健康損害事件中的環境因素調查,初步形成科學、嚴謹、有效的調查機制,構築環境健康損害的預防、預警、應急系統;從分析污染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的主要因素著手,查找導致健康損害的污染源和污染因子,為環境管理提出相應的控制和處理措施;通過開展不同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損害的風險評估,優先確定環境管理控制目標,並初步納入到環境監測項目和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中。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表示,環境與健康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多部門多學科,只有多部門廣泛參與,通力合作,在立法、政策和執行層面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才能同時提高環境保護和健康保護兩方面的成效。
據悉,國家環保總局和衛生部將從加強協作,資源共享,強化基礎調查研究,實驗室基礎設施及技術能力建設,形成多渠道籌資,多主體投入機制等六方面推進這一計劃。 (李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