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7日電(記者韓潔)記者從財政部獲悉,我國今後將進一步深化環境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構建生産要素投入的約束機制,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進一步轉變經濟增長方式。
財政部官員日前表示,當前是推進環境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的最佳時機。全面實現環境和資源有償使用是企業應盡的責任。今後在資源上,不管是國有企業,還是其他企業,不管是新礦,還是老礦,都要為取得礦業權付費。考慮到國有老煤礦實際困難,可採取延期繳納、折股上繳等方式。但一定要建立起有償使用的機制。
他指出,我國還將強制建立起生態修復保證金制度和安全投入制度。在環境方面,要確立並堅決貫徹“先支付費用,後取得排污權”的原則,實現初始排污權有償取得並建立排污權交易二級市場。
今後,政府將承擔起環境和資源方面的公共職責。財政部官員表示,在企業承擔應有成本的同時,政府應承擔相應的公共職責。政府確立對資源和環境的宏觀調控能力。對資源而言,政府必須控制礦業權一級市場。對環境而言,政府要根據環境容量科學核定污染排放總量指標,並建立初始排污權有償取得制度。這是建立排污權市場的前提。
此外,政府還要加大對環境保護的投入。按公共財政的要求,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大對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保監管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履行政府對公民的承諾。
據悉,財政部正在加快出臺配套措施,積極穩妥推進改革。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中國人民銀行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明確規定自9月1日起,中國探礦權採礦權價款收入按固定比例進行分成,其中20%歸中央所有,80%歸地方所有。省、市、縣分成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負責人表示,中央和地方探礦權採礦權價款收入分成比例的確定,標誌著中國礦産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進程的加快。
此外,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環保總局也在今年上半年聯合發佈了關於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環境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