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記者劉錚)當前一些“老大難”火災隱患久拖不改,以致釀患成災。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決定,從11月份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
記者8日從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了解到,這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要摸清火災隱患存量底數,分類制定整治工作對策,大力推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以有效預防火災事故,減輕火災危害。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範圍是,在我國城鄉從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産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重點普查整治以下四類火災隱患:
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産品等問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不符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等問題;消防安全佈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或不適應實際需要等問題;“城中村”、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産、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多合一”建築群,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此次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今年10月份為動員部署階段;今年11月份至明年3月份為組織實施階段;明年4月份為總結階段。
這次普查整治結束後,公安部將在對各地未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綜合分析後,提出下一階段整治火災隱患的對策建議,報國務院安委會批准後通報全國,指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制定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計劃和方案,落實整改目標和責任,並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督促落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