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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14城市啟動"建築工程保險"試點維護各方利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9日   來源:人民日報

    中國保監會、建設部和中國人保財險近日聯合在北京、上海、青島、大連等14個城市啟動“建築工程保險”試點,要求建築企業投保新推出的“建築工程險”。據中國人保財險專家王玉玲介紹,試點工作主要是為下一步修改《建築法》積累經驗,新《建築法》有望將“建築工程險”列為強制保險,拿不到保單也就拿不到開工資質,將不正視工程質量缺陷的開發商擋在建築市場外。

    監督房屋質量——
   
開發商投保後,保險公司為了降低賠付率,必然會嚴密監督工程質量

    據中國人保財險專家王玉玲介紹,保險參與工程質量管理的步驟是:開發商在立項伊始,就要與保險公司簽訂投保意向書,並繳納保費。保險公司為了降低賠付率,會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全程質量跟蹤;等到工程竣工滿一年、並且沒有發生質量問題後,才和開發商正式簽單。如果保險公司發現了問題,開發商拒不改正,那麼保險公司將拒絕承保。

    如果被拒保,已經交過的保費還退不退呢?分兩種情況。一、如果是預售的期房,所有“小業主”對工程“缺陷”默認,一致同意退費,保險公司退費給開發商——很明顯,小業主們會堅決持有保單,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二、開盤前開發商兼有業主身份,保險公司退還保費,但要扣除前期的管理及保障費用。

    除了用“退保難”來堵住工程缺陷,“建築工程險”還採取浮動費率制來“獎優罰劣”,即先確定一個基礎費率,在此基礎上對資質好的開發商優惠,反之則漲價。對那些上了“黑名單”的開發商則拒保。

    保護購房者利益——
   
開發商消失也不怕,發生了保障範圍內的問題,都由保險公司賠償

    建築業專家指出,建築工程的質量問題,一般會在竣工後的三五年間暴露,因此目前在國外,基於保險保障,開放商可承諾10年左右的保質期。我國的建築領域雖然實行“質量終身責任制”,但現實中,此制度形同虛設:房子有了裂縫,找物業,説責任在開發商;找開發商,那些公章跟著項目走的“公司”早已不復存在。今後,這種不能切實維護購房者利益的制度空白有望被保險填補。

    由於開發商在立項前,就已經將今後可能出現的質量風險提前“埋單”,所以在保險期內,只要發生了保險保障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問題,都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王玉玲説,“試點”全面鋪開後,購房者在與開放商簽訂購房合同時,都須索要“工程質量保險合同”,為住宅加上一把“安全鎖”。

    維護農民工權益——
   
用低費率保險替代高額保證金,使開發商難以剋扣,從而保證工資及時發放

    目前,施工方在開工前,須向開發商交佔工程預算5%—8%的抵押性質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驗收合格後退還。但保監會、建設部在調查中發現,開發商以強淩弱,剋扣、拖延支付“保證金”的情況非常普遍。這直接造成了大量施工單位業務難以為繼,以及建築業農民工工資被嚴重拖欠。

    “‘建築工程險’的基礎費率僅為3%。,較‘質量保證金’低很多,對開發商來説,並不構成太大的負擔,但這一險種卻能對工程質量進行有效監控,對潛在的質量風險又有著充分的保障。這次試點中,施工單位可以不必繳納保證金,這就確保他們在保質保量完工的情況下,有足夠的資金週轉,給農民工發工資。”王玉玲説。

    據保監會財險部主任郭左踐介紹,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了包括旨在保障建築工人人身安全的建築施工企業僱主責任保險,維護購房者利益的住宅質量保證保險等一攬子建築行業責任保險産品體系。“保險業正在深度參與我國建築行業的發展,兩個行業共贏、多方受益的趨勢將越來越明顯。”(記者 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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