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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取消與市民密切相關的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20日   來源:北京日報

    北京市財政局19日公佈北京市2006年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通知,包括北京市8個委、辦、局的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即日起取消或停收。其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收費近3億元的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在今年都已停收。

    兩費停收練攤兒減負近4000元

    由於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只對個體戶收,對私營企業不收,而鄉鎮企業、集體企業管理費早已取消,因此形成了同類經濟性質群體收費不同、政策不一的情況,反映曾一度較強烈。因此,在今年取消、停收的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中,集貿市場管理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這兩項收費的停收,最為與民“實惠”,也最引人關注。

    停收“兩費”後,雖然北京市大多數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在收繳時要依攤位情況而定,但是在集貿市場裏練攤兒的市民肯定是普遍“減負”了。本市一集貿市場有關人員透露,對集貿市場管理費和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這兩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停收,意味著每年每個攤位的攤主將減少將近4000元的管理費支出。

    取消的收費多與市民密切相關

    今年取消或停收的另外2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也有不少都是和市民的生活、工作密切相關的。比如市民政局的婚姻狀況證明、北京市公安局的因私赴港澳簽注(三年多次有效)、北京市交管局的駕駛員考試等都根據實際情況變動予以取消。北京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及時公佈,可以讓市民及早知曉本市現行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有哪些,哪些行政事業性收費在本市已經取消,對涉及自身利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享有充分的知情權。

    要收費必須先實行公示

    對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具體執行,市、區縣財政和發改委還將督促各收費單位嚴格執行收費目錄規定的收費,並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對於保留的收費,市、區縣財政和發改委都會要求收費單位對收費項目和標準到期的保留收費及時申報,經批准後才能收費。有調整、取消項目的收費單位,則要及時到市、區縣財政、發改委辦理票據和《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記者 黃玉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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