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27日電(記者 林艷興)《江西省2005年和200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日前下發。根據《通知》精神,這個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普遍提高,特別是低收入高齡高職稱者受益明顯。
江西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在按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普遍調整的基礎上,著重向高齡、參加工作早、養老金偏低以及高級職稱人員傾斜。調整從四個方面加以落實:根據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基本養老金;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增加基本養老金;給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按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兩個檔;適當向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傾斜。
按照規定,2005年調整基本養老金的範圍為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05年7月1日起執行;2006年調整範圍為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時間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
此次調整中,將按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實行普遍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和具有高級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實行部分調整。在2005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後,再實行2006年的調整方案。
鋻於農墾企業繳費能力低和各地養老保險和財政的承受能力,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參照城鎮企業調整水平的一定比例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