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的通知》。
《通知》強調,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質量管理,正確處理好局部和整體、數量和質量、近期和長遠的關係,形成提高項目建設質量的長效機制,維護好這一商務工作品牌。
《通知》要求,各地區在開展項目驗收工作中,要切實做到“五個堅持”:一是堅持由地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驗收,不得違規下放驗收權限;二是堅持由商務、財政等部門組成的驗收小組聯合驗收;三是堅持對申請驗收的項目逐一驗收;四是堅持驗收小組成員共同簽字對驗收結果負責;五是堅持驗收合格項目上網公示。
《通知》明確了農家店規範化改造的重點,要求各地按照《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範》、《農資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範》改造農家店,重點對農家店未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許可證,侵權使用萬村千鄉標識,加盟合同不規範,進銷臺賬不完整,經營面積、商品種類、配送率不達標,店舖建設在城市社區,未實行明碼標價、開架售貨及計量器具不準確等8類問題進行重點檢查。《通知》明確要求,凡是農家店有上述情況之一的,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判定為合格項目。
《通知》提出了新的質量監管措施。一是要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新的切實可行的項目質量管理措施;二是要求各地結合年終驗收工作,對項目建設質量開展一次全面自查;三是規定驗收小組適當吸收駐本級商務主管部門紀檢監察人員參加,並加強暗訪、抽查的力度,及時制止違規行為。
《通知》提出,2007年將把各地項目建設質量措施的落實情況與農家店規劃數挂鉤,對經查實存在項目質量不合格的地區,相應減少2007年試點規劃數。(記者 何振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