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副部長黃衛23日在全國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會議上説,“十一五”期間,我國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要突出抓好三大重點工程領域質量監管。即,積極推進村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繼續強化住宅工程質量監管;強化政府投資工程、特別是大型公共建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資料顯示,“十五”期間,我國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在幾方面取得不同程度進步:一是法規和制度建設得到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二是相繼完成了一大批高質量工程項目,質量技術進步取得新進展。三是全社會對工程質量的關注度和認同感,以及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責任意識普遍提高,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四是質量監督管理機制不斷完善,監督管理能力得到提升。
但黃衛認為,工程建設質量仍存在著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一是部分企業和個人仍然沒有把質量工作擺到重要位置;二是建設市場秩序不規範,部分工程建設參與方和個人信用缺失;三是重大工程質量技術風險未引起足夠重視,在控制和消除質量技術風險方面,還缺乏有效的決策機制和強有力的管理措施;四是村鎮建設工程質量監管體系尚未建立,缺少法規和監管隊伍等方面的必要支撐;五是從業隊伍素質不高,不適應工程建設發展的需要;六是工程質量監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情況還時有發生,監督執法水平需進一步提高。
為此,黃衛強調,“十一五”期間,我國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前提,以落實建設活動各方責任為重點,以創新工程質量管理機制為保障,在突出抓好三大重點工程領域質量監管的同時,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著眼于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豐富調整工程質量監管內容。要著力加強建築節能監管工作,強化監管,確保各環節有效落實節能措施;要高度重視工程全壽命週期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工程全壽命同期質量安全監管機制。
二是著眼于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不斷創新工程質量監管機制。結合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正確處理好政府和企業、全過程監管和環節監管、行為監管和實體監管、監督執法和服務引導的關係。重點建立和完善市場與現場聯動的監管機制、全過程的質量監管機制、差別化監管機制、質量誠信評價機制、工程質量保險機制等五個機制的建設。
三是著眼工程質量管理基礎建設,構建工程質量管理“六個體系”。即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支撐體系、企業質量保證體系、科技技術創新體系、人才保障體系、培訓教育體系和仲介機構服務體系。
四要著眼市場支撐能力建設,營造良好的工程質量管理政策環境。加快推進現代建設市場體系建設,加快調整設計施工生産組織方式,進一步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加快推進建築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嚴格監督執法,明確質量監督機構的執法責任和權限,納入政府管理序列。(記者 謝然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