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馬德里11月23日電(記者方長平)中國和西班牙兩國政府23日在馬德里簽署了關於氣候變化和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諒解備忘錄。
該文件的簽署將有利於中國獲取西班牙方面的資金、技術和設備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人類生存環境,共同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的承諾。
中國科技部部長代表吳忠澤在簽字儀式上説,備忘錄的簽署為雙方在氣候變化和清潔發展機制領域開展具體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對進一步擴大中西科技和環境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他強調,中國確立自主創新的發展戰略,意味著中國未來發展模式將實現從資源依賴型向創新驅動型為主轉變、從自然資源開發向人力資源開發為主轉變,走出一條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的可持續發展道路。中、西在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合作方面開端良好,潛力巨大,前景廣闊。中國對開展清潔發展機制合作持積極促進態度,認為這一機制有利於保護氣候系統、有利於幫助發達國家以低成本的方式履行其國際義務,同時也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可持續發展。
他表示,中國政府十分重視同西班牙開展科技合作,認為雙方科技合作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合作潛力和空間很大。他希望雙方繼續加強在科技領域的全面深入合作,使清潔發展機制合作項目在促進中國可持續發展和西班牙在華投資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西班牙環境大臣克裏斯蒂娜·納沃納表示,該備忘錄是一個互利協議,西班牙政府將為此給予積極的資金支持。西班牙十分重視與中國發展關係,希望兩國今後進一步加強在環境和能源領域的合作。
清潔發展機制是《京都議定書》第12條確立的機制,其核心內涵是: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發展中國家合作,在發展中國家實施具有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項目,項目所産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用於發達國家履行《京都議定書》的承諾。簡言之,就是用“資金+技術”換取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