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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成功發行合計37億元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 張建平)我國金融資産管理公司18日首次成功發行合計37億元的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

    記者從18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經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本次分別發行30億元和7億元優先級重整資産支持證券,法定存續期分別為5年和3年,均為固定收益産品。

    據介紹,這些優先級重整資産支持證券的投資者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各類投資者。國內主要商業銀行、基金公司、財務公司等積極參與了申購。按有關規定,這些證券發行後可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市流通交易。

    這是繼去年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發行資産支持證券後,資産支持證券化在不良資産領域的首次嘗試,是我國資本市場又一重要金融業務創新。

    業內人士認為,國有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發行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豐富了金融市場産品種類,提高了不良資産處置的效率,增加了市場對不良資産的投資需求,有利於擴大不良資産的投資者基礎,促進不良資産大規模處置市場的形成和發展,為迅速降低金融系統風險探索了新途徑。

    據中國銀監會統計,截至今年3月末,我國四家金融資産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産8663億元,累計回收現金1805億元,佔處置不良資産的20.84%。

    資産證券化是國際上不良資産市場中常用的批量處置方式。所謂資産證券化,是指發起人將缺乏流動性、但又可産生穩定可預見未來現金收入的資産或資産組合,出售給特定發行人,或將這些資産信託給特定受託人,通過創立一種以這些資産産生的現金流為支持的一種金融工具或權利憑證(即資産支持證券),在金融市場上出售變現這些資産支持證券的一種結構性融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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