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曲志紅)中國第一部針對單項文物制定的國家級保護法規《長城保護條例》本月1日剛剛實施,又一項由文化部發佈的部門規章《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管理辦法》隨之出臺。
如此緊鑼密鼓地為世界遺産保護立法立規,顯示出在實現全面小康、建設和諧社會進程中,依法加強對世界遺産和珍貴文物的保護管理開始提速。
文物保護事業在中國一直受到國家高度重視,尤其是近20年來,中國在世界遺産和文物保護管理上取得的進展受到世界的矚目。但由於種種原因,中國在遺産保護管理上也受到建設性破壞、過度旅遊等帶來的嚴重困擾,因保護不當或管理不力造成極大損失的事件時有發生。
因此,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依法保護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産顯得尤為迫切和重要。近年來,國家、地方和有關部門都加快了制定法規、規章保護文化遺産的步伐,一系列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陸續出臺。如: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九部委《關於加強我國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管理工作的意見》;2005年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2006年國務院審議通過了《長城保護條例》並於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等。
此外,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和政府也不斷加大對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建設,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一系列保護管理條例或辦法,如《北京市週口店猿人遺址保護管理辦法》、《布達拉宮保護管理辦法》、《重慶市大足石刻保護管理辦法》、《山西省平遙古城保護條例》、《河南省安陽殷墟保護管理條例》、《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産保護條例》、《桓仁滿族自治縣五女山山城保護管理條例》及《陜西省秦始皇陵保護條例》等。
但“法規尚不健全”仍是目前中國文物和世界遺産保護中的一大缺憾。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在18日舉行的全國世界文化遺産工作會議上,將“尚無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管理的專項法規”,列為當前保護管理工作存在問題的首位。他認為,雖然《文物保護法》也涉及這方面內容,但缺少針對性,不同政府部門頒布的法規和規章存在著銜接和協調問題。他表示,國家文物局將與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共同努力,力爭早日出臺《世界遺産保護條例》。
我國不斷加大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經費投入
中央財政今年比上年增1億多元
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曲志紅、崔清新)作為擁有世界遺産數量排名第三的遺産大國,中國政府對世界遺産的保護管理愈來愈重視,不斷加大經費投入。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18日在全國世界遺産工作會議上説,2006年,中央財政用於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的投入達1.49億元,比上年增加了1億多元。
中國是世界文明古國,擁有為數眾多的珍貴文化和自然遺産。自1986年開始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報世界遺産以來,中國已有33個項目被列入世界遺産名錄,其中世界文化遺産24處,世界自然遺産5處,世界文化與自然混合遺産4處。
為了確保這些極其珍貴而又極其脆弱的世界遺産的安全和可持續利用,中央財政加大了對世界文化遺産地的投入。據財政部門的統計,“十五”期間中央財政對世界遺産地的112個文物保護項目共投入1.89 億元,比“九五”期間增加了1.2億元,增長近2倍。而“十一五”開局之年的2006年,中央財政安排了1.49億元用於世界文化遺産的保護管理、搶險維修等。
更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中央財政引導下,地方各級政府也不斷增加轄區內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的投入,為世界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提供越來越有力的經費支撐。如2000年至2006年,北京市地方財政對世界文化遺産保護修繕投入近2億元,其中長城3600萬元,天壇5000萬元,頤和園近7000萬元。
“與此同時,積極探索多渠道籌集資金保護世界文化遺産也取得長足進展。”據單霽翔介紹,一些文化遺産保護基金的建立,與國際基金組織的合作,以及在保護前提下遺産地旅遊業的發展等,都增加了籌措文物保護經費的渠道。據統計,近年來,故宮、秦兵馬俑等處年門票收入超過1億元,曲阜三孔、青城山、都江堰年門票收入也分別達到7000余萬元。
但目前中國的世界遺産地仍普遍面臨保護管理經費投入不足的困擾,單霽翔坦率表示,由於遺産地規模大,古建多,實施搶險維修、保護修繕、安防消防等工程項目所需經費數額巨大,因此,遺産地保護管理的經費投入與實際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