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4日電(記者張雲龍、李雲平)內蒙古自治區今年推進環境有償使用制度改革,督促企業將環境成本納入生産成本或服務價格,最終實現減少排污、提高資源利用率。
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張華介紹,內蒙古積極推進環境有償使用制度改革,擬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將排污權有償出讓給排污者,改變目前企業隨意排污、不顧忌環境成本的生産方式。同時,嚴格落實企業污染治理責任制,實現環境污染外部成本內部化、社會成本企業化,讓企業公正合理地負擔環境的真實成本,通過經濟杠桿促使企業減少排放污染物。
據介紹,內蒙古將切實抓好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做到應收盡收,嚴禁減免收費和人情收費。通過加大排污費的徵收力度,促進排污企業實行清潔生産,自覺治理和減少污染,做到達標排放。
張華強調,全區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環保專項資金管理,加大對環保産業和有明顯污染削減的技術改造項目的支持力度,健全和完善項目指南、專家評審和公示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