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月11日電(記者屠國璽)對於甘肅省那些難以依靠自己家庭收入和儲蓄承擔學費負擔的貧困大學生而言,從現在開始,他們可以到自己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申請每人每學年6000元的貸款。
1月11日,在甘肅省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佈置會上,記者了解到,該省關於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管理辦法將從即日起實施。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是校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重要補充,它在貸款條件、貸款利息、貸款額度、貸款用途、貸款貼息、貸款風險補償和還貸時期等方面都與其相同。
從現在開始,甘肅省生源的一個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在通過學校根據其家庭經濟情況和表現、是否可以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核後,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拿上學校同意的書面意見,就可以到家庭所在地的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
據了解,每個貧困生每學年最高可以申請6000元的貸款,用於支付自己的學費和住宿費。該貸款期限為10年,貸款利息採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期限檔次利率,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家長或學生自己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