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12日電(記者任會斌)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了解到,過去5年裏,該自治區審計部門加強對重點項目、單位和幹部經濟責任等領域的審計,累計查出違法、違紀幹部164名。
統計資料顯示,過去5年裏,內蒙古自治區共有7739名幹部接受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有縣處級幹部838名,盟市、廳級幹部43名。審計中累計查出違規資金金額58億元,管理不規範資金總額38.8億元。查出違法、違紀幹部164人,個人經濟案件涉及資金1120多萬元。
記者了解到,為嚴肅財經、財務紀律,維護健康的經濟秩序,自治區審計廳已將其中的78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將45人移送司法機關懲處,同時還建議有關部門對其他41人予以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