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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廣東環保局已赴現場調查進口垃圾事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5日   來源:人民日報

    最近廣受關注的英國進口垃圾污染我國環境事件,引起國家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拒“洋垃圾”于國門外

    “你們關注,我們比你們更關注。”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固體處處長于飛聽到記者問起英國“洋垃圾”的事情,一句話直切主題,“為了這個事情,我們已經連夜和廣東省環保局溝通,並進行了相關的調查處理。”

    近日,有媒體報道,來自英國的幾十噸“洋垃圾”被運輸到我國,並對當地環境造成了污染。

    據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媒體所稱的“蓮角”小鎮實際上是位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的聯滘工業區。這是20世紀70年代發展起來的一個廢舊塑料回收貿易加工區域,也是國內廢塑料的集散地之一,每年廢塑料生産貿易達20萬噸,其中80%以上是國內收集來的廢塑料,其餘則為涉嫌進口的廢塑料。經查,該工業區沒有領取國家進口廢物批准證書的進口廢塑料企業。

    目前,廣東省環保局已組織人員赴現場展開調查。

    進口廢物數量大增,具體數量不明

    實際上,“洋垃圾”進口事件近年來屢有發生,引起各方高度重視。

    去年11月舉行的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年會上,大會報告中特意把“進口廢物”作為了一個章節。

    然而,我國每年的進口廢物數量究竟有多少呢?

    國合會進口廢物報告起草人之一、國家環保總局政策研究中心的吳玉萍博士告訴記者,我國進口廢物用作原料加工利用已有十幾年曆史,進口廢物數量一直保持高速增長趨勢。目前,國外電子垃圾進入我國的地域呈現擴大的趨勢,從廣東地區蔓延到湖南、浙江、上海、天津、福建、山東等地。

    國合會的相關報告引用了一些數字,如:“2004年進口廢物總量為3308萬噸,共計93億美元”、“據統計,全世界數量驚人的電子垃圾中,有80%出口至亞洲,這其中又有90%進入我國”等,但按照吳玉萍的説法,這些數字大多來源於一些民間組織的調查報告,並不準確、權威。

    “我們提交報告的目的,是希望這個現象能夠引起政府的重視。至於到底有多少進口廢物,迄今為止並沒有科學的定論。”吳玉萍説。

    多方原因造成“洋垃圾”走私進口屢禁不止

    海關人士介紹,我國提倡和保護正常的可用作原料的廢舊物資利用工作,在嚴格限定的條件下允許從國外進口諸如廢紙、廢鋼等可回收物資。“但垃圾必須具備一定的標準,方可進口。”

    然而,數量眾多的“洋垃圾”卻被夾帶在進口廢物裏或被偽裝成可回收物質,被走私進入國門。

    “許多發達國家對垃圾處理的要求非常嚴且費用相當高,於是便有人把垃圾轉移到發展中國家處理。”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常務副會長何方明介紹説,隨著我國各種資源的消耗量越來越大,進口原材料的價格也一路飆升,而進口廢舊原料成本低、利潤高。在高額利潤面前,一些不法分子不惜鋌而走險。

    “監管權力分散,執法主體多”,也加大了監管“洋垃圾”的難度。何方明説,目前,進口固體廢物管理,涉及環保、工商、質檢、海關等,由於涉及部門較多,信息難以及時溝通,無法集中力量監管,給走私分子造成可乘之機。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時,一味追求增長速度,對保護環境往往是“説的多,做的少”,有意無意地為“洋垃圾”加工處理開了“綠燈”。

    協同作戰,共同應對“洋垃圾”

    “國家很重視環保、海關等部門的監管協調,定期召開協調會議,研究處理進口廢物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同時不斷提高這一領域防偽、聯控管理水平。”

    于飛舉例説,偽造廢物進口審批證書一度十分猖獗。2005年10月,國家環保總局與海關總署就廢物進口審批證件進行了電子聯網,有效杜絕了此類現象。

    據介紹,2005年,全國海關緝私部門對58件涉嫌犯罪的固體廢物走私案件立案偵查,查獲各類走私進口廢物11194噸,其中工業廢物8247.1噸,城市生活垃圾92.4噸,危險廢物2854.5噸。

    “堵住下游,是控制‘洋垃圾’進口的有效方式。”于飛認為,要加強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單位的監管,對於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加工企業不予審批進口;同時強化對進口廢物加工利用單位的監督管理,每年不定期進行檢查。

    國際合作逐步展開

    《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規定,全面禁止以任何理由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出口有害廢物。

    據了解,我國正積極加強國際合作,督促發達國家加強廢物出口管理,預防和打擊廢物非法出口。近期,環保總局正在與歐盟有關組織協商,探討加強合作,預防和打擊廢物非法越境轉移事宜。(記者 孫秀艷 杜海濤)

    我國實行嚴格的廢物進口管理制度

    我國對固體廢物進口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制定、調整並公佈可以用作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的目錄,未列入該目錄的固體廢物禁止進口。確有必要進口目錄中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必須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方可進口。

    根據有關規定,對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從事此類廢物的進口貿易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把關,堅決禁止進口。

    對可作為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由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審批,其他任何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均無權審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文件批准有關企業經營此項業務,或者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手續。海關憑批准文件放行進口。

    對可作為原料但必須嚴格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由國家商檢機構列入強制檢驗商品目錄強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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