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2月13日電(記者田建軍、楊希偉)中國三峽開發總公司13日與湖北省政府簽訂合作協議,重組湖北省能源集團,實施能源戰略合作。
根據雙方合作協議,中國三峽開發總公司以所控股上市公司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平臺,投資31億元現金,入股湖北省能源集團,佔其45%股權,湖北省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佔55%股權。重組後的湖北省能源集團將通過股權紐帶,共享中國三峽開發總公司和湖北省能源集團水電開發建設、運營管理、資本市場和電力市場運作的成功經驗,有序開發水電,適度發展煤電,探索發展風電,因地制宜地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推進核電項目建設,為湖北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能源保障。
中國三峽開發總公司總經理李永安在簽字儀式上説,雙方的戰略合作,是中央企業和湖北省屬企業的一次強強聯合,有利於充分發揮長江、清江流域的三峽、隔河岩等水庫在防洪、航運和發電等方面的互補優勢,提高流域協同效應和長江中下游防洪能力,提高電能質量,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據悉,重組後的湖北省能源集團將在“十一五”期間實現裝機容量達全省三分之一左右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