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2月14日電(記者 曹健)為進一步促進農村衛生事業發展和完善農村三級醫療網絡,寧夏將建立鄉鎮衛生院經費保障機制,從2007年起,對鄉鎮衛生院的人員工資和業務經費實行全額保障。
2006年,寧夏開始在鄉村衛生醫療機構實行藥品“零利潤”銷售改革。改革重新明確了鄉鎮衛生院事業單位的公益性和市場化運作管理的原則。
據寧夏衛生廳介紹,配合人員工資和業務經費全額保障改革,寧夏鄉鎮衛生院人員體制改革也將於6月底完成。長期以來,結構不合理和保障不到位是寧夏鄉鎮衛生院存在的兩大問題。寧夏鄉鎮衛生院此次改革要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公開、公正和擇優的原則,在本縣(市、區)或更大範圍內,選聘作風正、懂技術、會管理的人員擔任院長,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並賦予選聘院長用人權、分配權和獎懲權。鄉鎮衛生院的人事改革要逐步實行人員全部聘用制,未聘人員通過多種渠道分流。空余編制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醫學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