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2月25日電(記者傅丕毅、胡作華)浙江省永嘉縣沙頭鎮上浮林村的村民金學虎最近心情不錯,因為在前不久,他家因電線老化起火燒燬了一間36平方米的住房,但是只隔了3天,保險公司就迅速支付了理賠款。老金説:“幸虧投了農村住房保險,燒掉的房子才能這麼快就重建,要不連年都沒心思過。”
2006年年底,浙江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這項以提高參保農戶災後重建家園、恢復基本生活能力為目標,以“農戶自願參保、政府補助推動、保險公司市場運作”為原則的工程,探索出了一種在自然災害高發區域構建“政府+市場”的新型農村救災機制。
據浙江省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計,截至目前,浙江共有757.08萬戶農戶參保,參保率達71.65%,其中,有57個縣(市、區)的參保率達80%以上。
浙江地處東南沿海,是全國自然災害多發的區域之一,每年颱風等災害威脅很大。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章猛進説,過去政府直接撥錢的救災模式存在一些弊端,首先是速度太慢,救濟金經過層層劃撥,發到災民手裏往往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二是虛報冒領太多,存在少損失多賠償、重損失輕賠償的現象,有些重災戶的實際困難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三是有些救災資金在下撥過程中因缺乏透明度而被挪用。
浙江省正在實施的“政府+市場”的新型農村救災機制,可有效地避免傳統救災機制存在的缺陷。由專業的市場化機構——保險公司作為第三方負責救災資金的賠付工作,不僅提高了農戶受災勘損定損的科學性,而且還保證了救災資金定向使用,增加了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同時,保險公司與受災農戶達成有關賠償金額協議後的3個工作日內,必須支付賠款。
按照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制度規定,浙江省按照風險系數將全省劃分為一類、二類兩個風險區域。一類風險區域每戶農戶每年保費為15元,其中農戶交5元,省財政補助4元,市、縣財政補助6元;二類風險區域每戶農戶每年保費10元,其中農戶交3元,省財政補助3元,市、縣財政補助4元。在賠付時,每戶農戶住房最高賠付為1.8萬元,其中每間最高3600元。
章猛進説:“浙江省各級財政每年要為此承擔約9835萬元的資金補貼,這意味著浙江省的公共財政安排繼續向農村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