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25日電(記者吳華國)春季開學在即,江西省將投入20.09億元財政資金,確保今年全省義務教育免學雜費改革之需,其中50%的資金要求在春季開學前打入各中小學校賬戶。
今年江西為配合城鄉中小學校9年義務教育經費減免改革所制訂的財政補貼辦法及標準為:
免學雜費的學校財政補助標準為農村小學、初中每生每年分別補170元和210元,城市小學、初中每生每年分別補220元和270元。縣城所在的鎮中小學執行城市標準,其他建制鎮執行農村標準。
繼續對城鄉中小學貧困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其相應的財政補貼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補70元、中學每生每年補140元;繼續對中小學貧困寄宿生生活費實行減免,其財政補助標準由過去每生100元提高到今年每生300元。
今年開始這個省還將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撥款標準,農村小學、初中分別由過去的每生40元、60元提高到現在的每生60元、80元;城市中小學公用經費標準確定為小學每生80元,初中每生110元。農村和城市原安排標準如高於此的,繼續按原標準安排,不得減少;農墾、林場等其他部門自辦義務教育的中小學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和學校學籍管理所在地財政按8:2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