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廣東深圳市財政局和深圳市勞動保障局聯合製定的《深圳市農民工技能培訓補貼暫行辦法》日前出臺。在深圳就業的外來農民工參加技能培訓可依照該辦法申領政府給予的培訓費用補貼。此次可享受培訓補貼的農民工總量為15.6萬人,技能培訓費用補貼標準按照農民工參加培訓的技術技能等級可補貼100元至800元。
該《辦法》明確規定,凡持有非深圳市公安局簽發的農業戶籍身份證、在本市就業並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持有深圳社會保險卡的農民工,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自願參加符合本辦法規定技能培訓的均可享受技能培訓補貼。參加技能培訓的農民工應通過組織其開展技能培訓活動的企業、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所、職業技能競賽主辦單位等代其申請技能培訓補貼。(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