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3月30日電(記者 田建軍)長江海事局日前發佈海事公告,要求轄區各海事部門加大查處和協查力度,嚴厲打擊船舶肇事逃逸行為,肇事逃逸船舶的責任船員將實行5年禁入。
據統計,今年1至3月份,長江各轄區共發生6起肇事船舶逃逸事件。其中,1月15日,安徽省順航船務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皖順航338”船與江都市龍川運輸有限公司所屬“潤揚9號”船,在烏沙小輪碼頭下1000米處發生碰撞後,“潤揚9號”肇事逃逸。
長江海事局有關負責人説,為凈化長江通航環境,加大對船舶肇事逃逸行為的打擊力度,對肇事船舶和船員形成威懾作用,除依法對肇事船舶進行經濟處罰外,這個局將充分發揮長江海事聯合執法的優勢,加大查處和協查力度,對查獲的肇事逃逸船舶,在有關媒體上予以通報。同時,海事部門將根據《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嚴格執行對責任船員的處罰,吊銷其有關證書或證件,並在5年內不準其重新從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