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今日中國>> 中國要聞
 
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名單將以適當方式對外公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記者 劉羊旸)記者3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的名單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説,工傷保險實行協議醫療服務方式。在公開、公正、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

    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經衛生及中醫藥行政部門批准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機構,以及經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對社會提供服務的軍隊醫療機構;具備為工傷職工提供良好醫療服務的條件,在工傷救治、康復和職業病防治方面有專業技術優勢;遵守國家有關醫療服務和職業病防治管理的法規和標準,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遵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管理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遵守工傷保險的法律法規。

    職工發生工傷後,應當在統籌地區的協議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病情危急時可送往就近醫療機構進行搶救;在統籌區域以外發生工傷的職工,可在事故發生地優先選擇協議醫療機構治療。

    這位負責人表示,對工傷職工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住院服務標準等管理規定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包括職工工傷認定前已由醫療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墊付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經辦機構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規定予以支付。

 
 
 相關鏈結
· 浙江: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參加工傷保險
· 陜西今年工傷保險擴大覆蓋面 參保人數將達230萬
· 銀川:民間非營利組織必須為工作人員買工傷保險
· 浙江省要求高風險行業企業須為職工係“保險帶”
· 浙江要求高風險行業企業須參加工傷險
· 山西出臺辦法維護農民工工傷保險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