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 衛敏麗)記者從民政部了解到,為了探索並逐步完善農村社區建設思路,形成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村社區建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民政部決定從全國有條件的縣(市、區)中確定一批“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區)”,用1年—2年時間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實驗活動。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區)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印發,各地正在進行組織申報工作。
據介紹,“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區)”承擔的主要任務包括推動農村社區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創新;制定農村社區發展規劃,探索農村社區建設的主要內容;推進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開展農村社區互助服務;組織農村社區建設宣傳和培訓;進行農村社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政策研究,積極推進農村社會工作發展6個方面。
這位負責人表示,凡被確定為“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區)”的單位,半年內工作無進展、成效不明顯的,將取消實驗縣(市、區)資格。此外,還將在適當時候命名錶彰一批“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範縣(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