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4月11日電(記者 吳華國)江西在繼續擴大廉租住房覆蓋面的同時,還對其嚴格實行動態管理,“雙困”家庭出現經濟收入連續提高等5種情況必須退出住房保障範圍。
江西省現已完成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情況的調查建檔,按照生活上享受低保、人均居住面積低於6平方米這兩項標準,全省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雙困”戶為50308戶。其中通過各種方式已落實住房保障的有25638戶,佔51%。根據規劃,今年這個省還將有約5000戶“雙困”家庭入住廉租房,從而使全省廉租房覆蓋面達到70%以上。
同時,這個省明確,對已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家庭經濟、人口、住房等情況進行動態復核,出現以下5種情況之一的必須退出保障範圍:一是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狀況;二是家庭人均收入連續12個月以上超出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準;三是因家庭人數減少或住房面積增加,人均住房面積超出當地廉租房政策確定的標準;四是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用於其他經營行為,擅自改變廉租住房用途;五是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