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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煤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必須大膽探索和創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煤炭新政”是一場深刻變革必須大膽創新    

    新華社太原4月15日電(記者 王炤坤 陳忠華)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是我國“第一能源”的全面“新政”,中國能源發展歷史上從來沒有經歷過這樣的綜合改革。專家指出,試點工作必須大膽探索和創新,力爭用2年左右的時間完成試點工作,為全國煤炭行業和資源型地區趟出一條新路。

    可持續發展“新政”的六方面內容,從煤炭工業的微觀到中觀再到宏觀,從企業到産業再到區域經濟,從生産系統內部到外部環境治理都要進行改革調整。

    山西省委書記張寶順指出,可持續發展試點不是過去能源基地建設資金政策簡單延續;也不是簡單徵收3個基金和收取資源價款而已。而是涉及到煤炭行業管理體制、資源開發、安全生産、環境治理、企業轉産和地區轉型的深刻變革。作為試點地區要大膽探索實踐。

    山西財經大學校長原梅生教授分析,從經濟學角度看,煤炭新政要消除煤炭生産的“外部性”,即一方面解決“外部經濟”給生産者帶來的成本無法補償問題,促使煤炭開採的外在成本內在化、不完全成本完全化;另一方面更要消除“外部不經濟”給社會和環境帶來的損失,根本上解決資源開採對環境和生態的破壞。這兩方面都需要在産權制度安排上、在企業生産組織方式上、價格的市場化形成上進行實質性改革。 

    試點政策將力推煤價走向“價值回歸”

    新華社太原4月15日電(記者 陳忠華 王炤坤)國務院決定,2007年在山西進行“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此次試點工作出臺了4項經濟政策,即徵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有償出讓煤炭資源礦業權、提取礦山生態環境恢復保證金和提取煤礦轉産發展資金。

    專家指出,這些煤炭“新政”將有利於打造新的煤炭成本核算體系,使原來沒有計入的外部成本內在化,完善煤價市場形成機制,逐步實現“價值回歸”。

    近年來,山西開始探索煤炭資源的有償使用,告別資源配置的多軌制。2006年10月,國務院同意在山西、內蒙古、陜西等8個煤炭主産省區進行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目前,山西已徵收採礦權價款203億元,在試點過程中,山西規定新設立礦業權全部實行有償出讓,爭取在2008年年底前全部實現有償使用。

    試點要求,山西境內所有煤炭生産企業統一徵收“三金”,其中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徵收將按動用(消耗)資源儲量、區分不同煤種,確定適用煤種徵收標準,具體為:動力煤5-15元/噸、無煙煤10-20元/噸、焦煤15-20元/噸。2007年徵收標準為動力煤14元/噸、無煙煤18元/噸、焦煤20元/噸。基金將主要用於企業難以解決的區域生態環境治理、扶持資源型城市轉型和重點接替産業發展、解決因採煤引起的社會問題,這三個方面的支出比例為50%、30%、20%。

    另外,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提取標準為10元/噸,企業所有、專款專用,專戶儲存,政府監管,用於礦山環境治理與恢復;煤礦轉産發展資金提取標準為5元/噸,用於轉産、再就業、技能培訓和社會保障等。

    山西省社科院能源研究所所長王宏英認為,新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將改變過去成本只計開採直接成本,而對資源動用、生態破壞和安全成本不予計算的做法,企業繳納或提取的礦業權價款、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煤礦轉産發展資金等都要計入生産成本。“新政”措施將促進我國煤價在市場化進程中逐步實現“價值回歸”。

    基金徵收:保護稀缺資源 打擊落後煤礦

    新華社太原4月15日電(記者 王炤坤 陳忠華)煤炭可持續發展試點政策的一個核心內容是,在煤炭生産成本中,徵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以動用資源量作為徵收基數、建立調節杠桿機制,旨在保護稀缺資源,限小上大,打擊落後生産力。

    可持續發展基金徵收按動用(消耗)資源儲量,區分不同煤種,標準為動力煤每噸5元至15元,無煙煤每噸10元至20元,焦煤每噸15元至20元。所有煤炭生産企業按每噸10元標準提取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按每噸5元標準徵收煤礦轉産發展資金。

    與以往煤礦産量計費(稅)的辦法不同,此次試點政策明確,以動用(消耗)的資源儲量為基數,徵收可持續發展基金更具科學性,體現了國家對煤炭資源稀缺性的重視,這一政策導向將引導煤炭生産企業提高規模和技術水平,提高回採率,保護煤炭資源。

    令人關注的是,基金徵收還建立了調節杠桿機制,體現了國家限小扶大的産業政策導向。試點政策明確,基金徵收標準按照煤炭生産企業産能規模設置了三檔調節系數:年産90萬噸以上(含90萬噸)的系數為1,年産45萬噸(含45萬噸)至90萬噸(不含90萬噸)的系數為1.5,年産45萬噸(不含45萬噸)的系數為2。這意味著45萬噸以下的小礦與年産90萬噸以上大礦相比,繳納基金的金額,前者要多出後者一倍。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有關人員解釋説,煤炭生産有一個負相關效應,規模越大,生産工藝越先進,煤炭生産的資源耗費越小、環境破壞程度越低。對那些規模小、回採率低的煤礦就要徵收較高的基金。

    新聞背景: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

    新華社太原4月15日電(記者 陳忠華 王炤坤)隨著煤炭工業發展過程中諸多矛盾和問題的日益凸顯,自2003年起,煤炭大省山西就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提出了構建煤炭開採資源與環境補償機制的建議。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研究及試點工作方案》,2005年初,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組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與山西省政府共同組成了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研究及試點工作協調小組,開展調查研究工作。2005年5月,課題組完成了體制、資源、安全、環境以及轉産發展等5個專題報告和總報告。在此基礎上,國家發改委提出了《關於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的意見》。

    2006年4月19日,國務院133次常務會議批准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山西省成立了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領導組,組織力量進行調查研究,提出了總體實施方案和專項實施方案。2007年2月底,國家有關部委正式批復了山西省上報的《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總體實施方案》及《山西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至此,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

    煤炭可持續發展要強化統籌意識

    新華社太原4月15日電(記者 王炤坤 陳忠華)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和探索性工程,在實施中應當強化統籌意識,處理好諸多關係。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指出,試點地區要處理好5個方面的關係。

    一是處理好煤炭企業改革與穩定的關係,不要因為煤炭生産成本增加影響職工切身利益;二是處理好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著眼長遠實現可持續發展,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供求機制,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三是處理好煤炭企業與政府的關係,加快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這些職能逐步交給政府承擔,煤炭企業專心搞好安全生産和經營工作;四是處理好煤炭工業發展和地方經濟發展的關係,企業轉産要與所在地區産業轉型、經濟結構調整統籌考慮,礦區發展要與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統籌規劃;五是處理好試點質量與進度的關係,煤炭可持續政策試點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不斷發現和妥善解決試點過程中的問題。

    山西省委書記張寶順在安排試點工作時説,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試點工作是一項戰略工程、德政工程、系統工程和探索性工程。試點工作要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政策落實到位、調整補償到位、各方協調配合到位。

    山西:煤炭業矛盾和問題集中凸顯的“縮影”

    新華社太原4月15日電(記者 陳忠華 王炤坤)由於長期高強度、粗放式、大規模的煤炭開採,我國煤炭業矛盾和問題目前正處凸顯期。“煤老大”山西,因在全國煤炭行業的特殊地位,成為這些矛盾和問題的“縮影”。探索解決之道的可持續發展試點,山西自然首當其選。

    山西煤以儲量大、品種全、煤質優、埋藏淺、易開採而聞名於世。全省含煤面積6.2萬平方公里,佔全省國土面積的40%,119個縣(市、區)94個有煤炭資源。全省現查明保有煤炭資源儲量為2652億噸,佔全國的26%。晉煤調出量約佔省際煤炭調運量的70%以上,除了供應全國28個省區市外,還出口20多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量佔全國的50%以上,被稱為“煤老大”。

    除了光榮的“數字”,煤炭開採引發的矛盾與問題也同樣令人關注。

    一、資源浪費與破壞驚人。改革開放以來,山西累計開採煤炭80億噸,消耗的資源量卻高達200多億噸。每開採1噸煤約損耗與煤炭資源共生、伴生的礦産資源8噸,每年因採煤排放的煤層氣約60億立方米,相當於“西氣東輸”一期工程輸氣量的一半。採煤對山西水資源破壞面積已達2萬平方公里,每挖1噸煤損耗2.48噸水資源,按年産5億噸計算,水資源破壞量高達12億噸。

    二、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嚴重。全省採空區面積達5000平方公里,嚴重地質災害面積2940平方公里,每年新增沉陷區面積約94平方公里,發生地質次生災害的範圍涉及1900個自然村,上百萬人受影響;礦井廢水嚴重污染地表水體,受污染河流總長達3753公里;全省煤矸石堆存量已達11億噸以上,每年新增5000萬噸。

    三、煤礦安全生産形勢嚴峻。煤礦事故多發,死亡人數佔到整個工礦企業事故死亡人數的70%以上,特別是山西煤炭開採時間長、煤炭産量大、煤礦數量多,累計死亡人數也多。同時,煤礦職工的健康還受到煤塵、岩塵的嚴重威脅,患矽肺病的人數眾多,許多人失去了勞動能力。

    四、轉産、轉型和再就業壓力巨大。山西煤炭資源開採中強度遠高於其他省區市,資源枯竭問題日益突出。預計到2020年,僅五大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將有39處礦井面臨資源枯竭,需安置轉産職工12.5萬人。屆時,全省三分之一的地方國有煤礦和一半的鄉鎮煤礦,將因資源枯竭而閉坑。煤炭企業加快發展接續替代産業,增加就業崗位的壓力加大,而“一煤獨大”的資源型城市,也將面臨艱巨的轉型任務。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強調,山西試點所涉及的不只是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問題,而且事關我國能源戰略和能源保障,事關生態環境、安全生産、礦區和資源型城市和諧穩定等多個方面的問題。

    煤炭可持續發展政策將帶來哪些變化?

    新華社太原4月15日電(記者王炤坤、陳忠華)煤炭可持續發展政策將帶來哪些變化?從山西試點一攬子政策設計看,將在幾個方面取得突破,帶來“第一能源”産業版圖的新變化。

    一是對煤價的影響。新的煤炭成本核算辦法,將改變過去成本只計開採直接成本、而對資源動用、生態破壞和安全成本不予計算的辦法,企業繳納或提取的礦業權價款、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煤礦轉産發展資金等都要計入生産成本,這些成本單純依靠煤炭企業無法全部消化,必然要通過煤價上漲傳遞給用戶。但也應當看到,煤炭供求已逐步過渡到市場定價,煤價不會因政策因素波動太大,決定煤價和供求的最根本的因素還是市場。

    二是煤炭行業準入門檻提高,實行規模和人才“雙卡”。新建礦井規模原則上不低於年産60萬噸;中小型煤礦正副礦長和總工必須具有中專以上學歷或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井下安全員、爆破工等“特崗人員”必須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經過職業培訓並持證上崗。“放下鋤頭當礦工”、“文盲礦長”的煤礦用人現象,將逐漸得到改善。

    三是礦産權有償取得和貨幣化以後,大集團主導行業發展的步伐加快。新的礦業權取得原則上由招、拍、挂公開出讓方式取得,靠“無償劃撥”或“跑關係”就可開煤礦的歷史將一去不復返。山西提出“十一五”期間打造2個年産億噸級的煤炭集團和若干5000萬噸特大煤企,國有重點煤礦要控制七成以上産能。

    四是煤炭行業管理體制將進一步理順。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如煤炭工業局將在生産、技術、安全等方面發揮基礎性、日常性管理的作用;煤礦安全監察部門代表國家行使監察權。煤礦多頭管理、證件過多過濫的現象可望得到改變。同時,一個由多部門形成的聯合執法機制將形成。

    五是煤炭生産企業的內外環境將得以優化。生態環境邊採邊治邊恢復,建立煤炭開採生態補償機制,構築煤炭開發“事前防範、過程控制、事後處置”的三大生態環境保護防線,山西提出用10年時間使全省礦區生態環境明顯好轉。煤礦將建立轉産發展資金,用於煤炭企業轉産、職工再就業、技能培訓和社會保障等。産業和區域經濟轉型機制等外部環境也將改善,社會包袱大大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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