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4月16日電(記者 蘇萬明)山東省法制辦日前公佈的《山東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草案)規定:如果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創立中小企業,將可以享受減徵、免徵所得稅、營業稅的優惠。
根據條例草案,山東省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創立的中小企業,當年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或者安置殘疾人員達到國家規定比例的中小企業,符合國家支持和鼓勵發展政策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經稅務部門批准,可減徵、免徵所得稅、營業稅。失業人員如果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創辦中小企業,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享受期內不超過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作為生産扶持資金;符合就業資金補貼條件的,可以享受就業補貼。
據介紹,截至2006年底,山東省中小企業個數超過55.5萬家,其中年營業收入過億元的民營企業2500多家,提供了全省75%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安排了80%左右的農村轉移勞動力,中小企業完成了全省65%的發明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産品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