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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常務副院長白春禮:院士不得代言商業活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記者 孫聞)中國科學院常務副院長白春禮近日指出,中科院院士不得為任何商業活動進行代言。

    白春禮日前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院士不僅要傳播科學知識,也要弘揚科學精神,“院士群體對社會的精神作用,往往比科學技術的影響更重要。”

    白春禮介紹,中科院對院士自律有明確的要求,不允許院士為任何商業性的活動進行代言。

    中科院于2001年頒布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科學道德自律準則》,要求院士們高度珍惜和自覺維護榮譽,堅決抵制科技界的腐敗和違規行為,警惕和反對學霸作風。準則明確規定:“反對參與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抵制和反對對科研成果進行新聞炒作。”

    中國工程院在2005年底也曾致信新當選的院士,要求院士加強自律,維護院士稱號的純潔性。其中明確要求院士“避免參加各種與自己專業無關的評審、鑒定、諮詢等活動,特別是商業性廣告和造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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