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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低保對象除低保金保障外又多一層“保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9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長春4月19日電(記者 周立權)對於吉林省的低保對象來説又有好消息傳來,在吉林省第十六次民政會議上,吉林省明確提出,要把城市低保對象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商業保險,把農村的低保對象全部納入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障。這樣,吉林省的低保對象,除了低保金保障外,又多了一層“保險”。

    吉林省民政廳廳長朱克民説,今後5年,要將城市的130萬低保對象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商業保險,把農村的80萬低保對象全部納入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障。與此同時,建立城鄉困難群眾就醫“優惠卡”制度,並對長期患重病、臨時患大病的特困家庭給予重點救助。

    據介紹,過去5年,吉林省城市低保對象保障人數從67.8萬人增加到了130萬人,人均補差標準從41元提高到了85元,實現了低保金社會化發放。農村低保對象從7.5萬人增加到了80萬人,年人均補差標準從180元提高到了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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