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記者劉錚 石慶偉)起重設備不符合規定、設備日常維護不善、作業現場管理混亂、違章設置班前會地點,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通報了遼寧鐵嶺清河特鋼“4·18”事故主要原因。
記者23日從安監總局了解到,經專家對事故現場初步勘察分析,造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四個:
——生産車間起重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按照《煉鋼安全規程》的規定,起吊鋼水包應採用冶金專用的鑄造起重機,而這個公司卻擅自使用一般用途的普通起重機。
——設備日常維護不善。如起重機上用於固定鋼絲繩的壓板螺栓鬆動。
——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廠房內設備和材料放置雜亂、作業空間狹窄、人員安全通道不符合要求。
——違章設置班前會地點。這個車間長期在距鋼水鑄錠點僅5米的真空爐下方小屋內開班前會,鋼水包傾覆後造成人員傷亡慘重。
4月18日發生的遼寧省鐵嶺市清河特殊鋼有限公司鋼水包傾覆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2人遇難,是多年來冶金行業最慘痛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