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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衣抽樣合格率為91.4% 大衣抽樣合格率為75.4%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13日電(記者姜雪麗)國家質檢總局13日公佈的毛衣産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該産品抽樣合格率為91.4%。

    此次,質檢總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廣東、福建等6個省、直轄市70家企業生産的70種産品。

    此次抽查依據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及相應産品的標準,對毛衣産品的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以及産品標識進行了檢驗。

    抽查結果表明,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兩個項目均符合標準要求。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抽查中有少數産品纖維含量不合格;部分産品pH值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pH值呈偏酸性;少數産品標識標注不規範等。

    針對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有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

    大衣産品抽樣合格率為75.4%

    新華社北京5月13日電(記者姜雪麗)國家質檢總局13日公佈的大衣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産品抽樣合格率為75.4%。

    此次,質檢總局共抽查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等11個省、直轄市65家企業生産的65種産品。

    此次抽查對大衣産品的纖維含量(面料、裏料)、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幹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覆粘合襯部位剝離強度、起毛起球及産品標識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結果表明:抽查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甲醛含量、pH值及産品標識三項指標均符合標準要求;抽查的11種男式大衣産品質量全部合格;與2006年抽查的大衣産品相比産品抽樣合格率提高了11個百分點。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個別産品含有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部分産品面料、裏料纖維含量不合格;部分産品耐水色牢度和幹摩擦色牢度不合格;部分産品覆粘合襯部位剝離強度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

    抽查中質量較差的産品有南京禾世服裝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1727牌大衣和成都邦德麗斯服飾有限公司生産的千細牌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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