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 孫玉波)記者14日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今年春耕生産以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農資違法案件1.9萬件,為農民挽回經濟損失1.8億元。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農資商品生産經營者,由側重註冊登記向嚴格規範農資市場主體準入行為、交易行為和推出行為的監管轉變,以實施市場主體準入制度為重點,對所有生産經營農資商品主體進行徹底排查和清理,分類造冊,實行經濟戶口管理,實行了農資經營主體資格監管關口前移。
以農資打假治劣為核心,嚴厲打擊農資違法經營行為,推行監管重心下移。開展“打假保春耕”專項執法行動,突出重點季節、重點地區、重點市場和重點品種,重點加大對農資批發市場和鄉、村農資集散地的檢查力度,開展拉網式檢查,清除隱患,不留死角。
同時,各地工商機關繼續健全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建立和完善對農資商品的日常監管和巡查制度、農資市場監管預警制、層級監管責任制及屬地監管責任制,提高監管執法效能。繼續實行和完善農資商品質量跟蹤制度,農資商品退市制、重要農資商品備案制、種子留樣備查公告制等制度,確保入市農資商品質量。完善農資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有效規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
以培育和規範農資連鎖經營為途徑,暢通農資商品流通主渠道。繼續引導、培育和規範信譽好、規模大的農資企業在農村建立農資連鎖經營和農資放心店,實行“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價格、統一標準、統一管理章程、統一服務規範”的經營模式,減少了中間環節,保證了農資質量,方便了農民群眾。